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和2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类在校研究生20000余人。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我校长年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学力是指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完成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只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位网查询。
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 公共课及部分专业课进入手机版学习通进行学习,部分专业课程利用寒暑假或自学进行。
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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